《年轻乳腺癌诊疗与生育管理专家共识》由肿瘤内科、乳腺外科、内分泌科、妇产科和生殖医学专业等相关学科权威专家共同制定,规范了年轻乳腺癌的遗传咨询、肿瘤治疗和生育管理相关内容。这项共识能为临床提供哪些指导?本期“锵锵三人行”邀请了徐兵河教授、马飞教授和王佳玉教授进行解读。
《年轻乳腺癌诊疗与生育管理专家共识》制定的背景和目的
徐兵河教授
我国的乳腺癌负担正加速上升,年轻乳腺癌在中国的比例远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,很多患者诊断时年龄小于35岁,年轻乳腺癌的治疗非常值得关注。今年7月份,《中华肿瘤杂志》发表了《年轻乳腺癌诊疗与生育管理专家共识》(以下称“共识”),马飞教授是共识制定的主持人,也是文章的通讯作者,请谈一谈这项共识制定的背景和目的。
马飞教授
这项共识的制定历时一年多,得到了国内外肿瘤大咖专家和生殖领域专家的帮助,包括知名乳腺癌专家徐兵河教授亲临指导,年轻女性乳腺癌国际共识指南的主席Olivia Pagani教授、德国绝经学会主席Alfred Mueck教授和我国生殖医学专家乔杰院士给予我们很大的支持。
很多年轻乳腺癌面临生存和生育两个方面的需求,而化疗和内分泌等治疗手段都有可能对患者的生育能力产生损害,临床医生如何才能在保证疗效提高的前提下,同时保护患者的生育能力?我们本着鱼和熊掌都要兼顾的目的来制定这项共识,促使临床医生和生育专家更加关注年轻乳腺癌患者的需求,提高临床规范诊疗和生育管理策略。
年轻乳腺癌患者的临床病理特征和遗传特征
马飞教授
年轻乳腺癌在临床、病理和遗传方面具有特殊性。我们团队在徐兵河教授的领导下,针对年轻乳腺癌患者的临床病理特征和遗传特征开展了一些研究。我们的研究显示,在临床特征方面,年轻乳腺癌诊断时往往临床分期相对较晚,激素受体阴性和HER2阴性的三阴性乳腺癌以及HER2阳性型乳腺癌的比例更高;早期复发风险和死亡风险更高,侵袭性更强,预后更差。在遗传方面,年轻乳腺癌患者胚系突变频率达24%,极年轻患者(≤25岁)突变频率高达50%,远高于年长患者的比例,也高于欧美国家的年轻患者。这是一个意外的发现,因为中国的遗传性乳腺癌的比例总体上低于西方人群,但在年轻乳腺癌中却是相反的结果。
徐兵河教授
从社会学层面来说,年轻人是社会和职场的中坚力量,这些年轻乳腺癌患者可能处于职业上升期,患癌对她们的人生造成重大打击;如果因癌去世,年老的父母、年幼的孩子和她们的丈夫都会受到重创;年轻乳腺癌高发病率对社会、家庭和个人都会产生重大影响。
年轻乳腺癌患者生育还是生存,只能二选一吗?
徐兵河教授
年轻乳腺癌表现出更强的肿瘤生物学侵袭性,诊断时分期更晚,患者的预后更差,年轻患者接受化疗的比例比较高,接受强化辅助内分泌治疗的比例也很高,包括内分泌联合卵巢功能抑制(OFS),或者延长内分泌治疗时间,比如从5年延长到10年。更强烈的治疗方式会对卵巢造成更多损伤,5年或10年后,患者可能错过了最佳生育年龄,受孕机会大幅降低。那么,中断既定的内分泌治疗进行妊娠是否可行?目前是否开展了相关研究?
王佳玉教授
生育对乳腺癌患者生存的影响一直是个争议问题,国内外都没有统一的答案。开展随机、对照的大样本研究比较困难,不过,许多学者已经对此展开了一系列配对研究和回顾性调查,发现生育并不影响乳腺癌患者的远期生存。一项研究发现,诊断后两年以内或两年以后怀孕对于预后不会有太大的影响,甚至成功生育的乳腺癌患者的预后要更好一些,这个结果可能受“快乐妈妈效应”等多个因素的影响,当了母亲以后,患者的心情、生活状态变得更积极,提高了全身的免疫功能,这是我们后期的解释。Pagani教授主持的POSITIVE随机对照试验正在进行中,预计几年后才能得出结果。
共识建议,患者能否中断内分泌治疗进行妊娠,应个体化地综合考虑患者本身的身体情况、乳腺癌病理特点、肿瘤恶性程度以及肿瘤复发危险度。对于复发风险相对高的患者,建议完成至少5年的内分泌治疗;复发风险较低的患者,患者可以在内分泌治疗2年后进行妊娠,患者完成生育后,继续完成剩余的内分泌治疗。为了避免抗肿瘤治疗对胎儿的健康风险,一般建议在停止抗肿瘤治疗>6个月再实施生育计划,特别是高危患者,既往回顾性研究认为,6个月之内怀孕对患者的生存威胁比较大,这部分患者的复发转移风险也比较高。已经完成5年内分泌治疗的高危患者或完成2年治疗的低危患者,对于具体的怀孕时间,共识没有规定,依据患者的受孕能力、卵巢功能的情况,因人因病而异。
年轻乳腺癌患者的生育力——谁来保护?怎么保护?
王佳玉教授
首先,我来谈一谈辅助化疗期间的生育力保护策略。辅助化疗药物可能会破坏女性性腺,造成卵巢功能早衰,我建议采取以下两种策略去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:①生殖医学专家执行的生育保护:辅助化疗之前,为患者提供生育咨询的建议,目前可行的手段包括化疗前的受精卵冷冻、卵母细胞和卵巢部分冻存等;②肿瘤内科医生执行的生育保护:化疗前和化疗期间使用GnRHa保护卵巢功能是可行策略,GnRHa通过抑制垂体-性腺轴,阻止原始卵泡的募集及快速发育成熟,有可能减少卵泡被化疗药物破坏及卵巢对化疗药的敏感性,从而起到卵巢保护的作用。具体来说,医生在治疗前了解患者的生育需求和卵巢功能状态;化疗之前的两周为患者皮下注射GnRHa;随后,化疗期间每个月或每3个月注射一次(因为国内GnRHa有1月剂型和3月剂型),直到化疗结束后两周给予最后一剂GnRHa。GnRHa对生育力的保护作用会因人而异,受到患者的年龄和卵巢基础功能的影响,化疗对不同患者的卵巢损害程度也不同;我们可以生殖专家提供生育保护方案的前提下,结合使用GnRHa保护卵巢功能。
马飞教授
年轻乳腺癌患者生育力的保护越来越受到医生、患者及其家庭的关注。下面我简要介绍共识对生育咨询、妊娠时机和生育力保护技术的相关推荐。
生育咨询:共识建议,在抗肿瘤治疗之前,肿瘤科医生应首先了解患者有无生育需求,对有生育需求的患者,尽早与患者及其配偶讨论生育力保护方案;生育咨询应该贯穿在肿瘤治疗全过程当中。当然,如果在抗肿瘤治疗之前遗漏了生育咨询,无论患者处于术后,还是化疗或内分泌治疗期间,我们都应该补上生育力保护方法的咨询。
妊娠时机:共识推荐患者接受规范的治疗,规范治疗是治愈的保证,没有治愈就没有生育的机会。已经完成规范内分泌治疗的患者,共识建议停药至少3个月~6个月再进行生育;接受辅助化疗的患者,可在化疗结束后2~3年开始妊娠,也就是度过复发高峰期之后。如治疗期间发生非预期的意外怀孕,妇产科和肿瘤医师应评估妊娠对肿瘤治疗以及胎儿的影响,共同决定是否继续妊娠;若选择继续妊娠,孕期应处在乳腺科严密随访和监测之下,确保肿瘤不复发,建议患者分娩后继续完成剩余的治疗。
生育保护技术:生育力保护技术涉及药物、手术或冷冻技术等不同的助孕方法,王教授已经在上文中提到了,我进行一些补充:①卵子冻存、胚胎冷冻、卵巢组织冷冻保存与移植、未成熟卵母细胞体外成熟保存都是可选方法,各有各的适用人群。胚胎冷冻是最成熟的生育力保护方案,怀孕的成功率很高,胚胎冷冻要求患者已婚;卵子冻存适用于性发育成熟人群;对于年纪很小的患者,部分卵巢组织或未成熟卵母细胞冻存也是可以考虑的,这依赖于未来的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;②化疗期间使用GnRHa进行暂时的卵巢功能抑制,GnRHa可使绝经前患者化疗后月经复潮率提高,可有效减轻更年期症状,GnRHa在提高自然妊娠率方面还缺乏足够的循证医学证据;③不影响疗效的情况下,避免使用对卵巢毒性大的化疗药,比如环磷酰胺。
GnRHa临床应用心得
徐兵河教授
我们刚刚谈到了很多年轻患者需要强化内分泌治疗,临床上关注的一个问题是,具有哪些特征的患者需要联合OFS的强化内分泌治疗?在选择OFS药物时,你在临床中喜欢用哪种GnRHa剂型,每月剂型还是3月剂型?这两种剂型的疗效和安全性、价格或使用方便性有没有区别?请王佳玉教授分享您的观点。
亮丙瑞林(抑那通)11.25mg 3月剂型
王佳玉教授
近年来研究表明,年轻、中高危复发风险的绝经前患者可以从联合OFS治疗中获益,中危患者应接受OFS联合他莫昔芬或芳香化酶抑制剂(AI)治疗,高危的患者更能受益于OFS联合AI治疗,累及≥4枚淋巴结、≤35岁、组织学3级或多基因检测可提示高复发风险。
在药物选择方面,目前市场上的GnRHa剂型有3月剂型和1月剂型,亮丙瑞林的3月剂型是目前唯一获得乳腺癌适应症的3月长效GnRHa,在乳腺癌领域的研究证据充足;每个医院进药情况和医生的用药习惯可能有所不同,但从药物本身的疗效来说,3月剂型和1月剂型GnRHa几乎没有什么区别;不同产品的针头粗细会有不同,注射的深浅和对皮肤的损伤略有差异,亮丙瑞林的针头较细短,患者注射时几乎没有不适感受;亮丙瑞林皮下注射的操作简便,药物吸收比较好;在性价比上,当然是3月剂型的价格更加经济,患者去医院的频次也能减少,降低相应的路途花费。
小结
徐兵河教授
年轻乳腺癌患者的生物学行为恶性程度更高,预后更差,需要更强烈的治疗方案;年轻乳腺癌患者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,特别是生育需求,保护卵巢功能的要求。如何避免强烈的治疗方式损害患者的生育功能?这项共识为生育咨询、卵巢功能保护以及生育保护技术等医患关注的问题提供了建议。我希望通过共识的推广和宣传,广大医生对年轻乳腺癌群体的规范诊疗和生育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,因为我们治疗病人的目标不仅是提高治愈率,让她们活得更长,我们也要重视患者的个体需求和生活质量,让她们生活得更好。
CN/OENA/1908/0250
专家简介
徐兵河教授
博士生/博士后导师
国家癌症中心/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内科主任医师
国家新药(抗肿瘤)临床研究中心主任
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前任主任委员
中国抗癌协会肿瘤药物临床研究专业委员会候任主任委员
中国医师协会内科分会副会长
国家肿瘤质控中心乳腺癌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
国家癌症中心乳腺癌早诊早治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
北京乳腺病防治学会理事长
北京肿瘤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
St.Gallen早期乳腺癌治疗国际共识专家团成员
晚期乳腺癌治疗国际共识指南(ABC consensus)专家团成员
马飞教授
主任医师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
国家癌症中心/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内科副主任
兼任国家肿瘤质控中心乳腺癌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创中心青年导师
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老年肿瘤分会总干事长
中国抗癌协会整合肿瘤心脏病分会副主任委员
中国药师协会肿瘤专科药师分会副主任委员
中国医促会乳腺癌青委会主任委员
北京乳腺病防治学会健康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
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Cardio-Oncology等中英文杂志编委等职。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863等多项国家级重大科研专项,在JCO等国内外著名杂志发表学术论著60余篇,编译肿瘤学专著13部,获得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8项,获得国家专利授权4项,获得“首都十大杰出青年医生”、“中国肿瘤青年科学家奖”等荣誉称号。
王佳玉教授
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内科主任医师 医学博士、教授、硕士生导师
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委员
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肉瘤专家委员会 常委
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委员
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乳腺病分会 常委
北京乳腺病防治学会 健康管理专业委员会 常委
北京乳腺病防治学会 肿瘤免疫治疗专业委员会 常委
中国女医师协会乳腺疾病研究中心 常委
《临床药物治疗杂志》特约审稿人
《中华乳腺病杂志(电子版)》中青年编委
《中国医学论坛报肿瘤周刊》特约编委